若被告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需先对不同情形加以区分。倘若只是暂时无力支付,像因突发重大疾病、暂时失业等情况,可向法院申请更改抚养费支付方式或者暂时降低支付金额。法院会依据实际状况,像被告的经济状况证明(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据、医疗支出的凭证等)来进行审查和判断。
然而要是长期没有支付能力,例如被告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而孩子确实需要抚养费用时,能够尝试借助社会救助的途径,比如申请民政部门的困难补助等。与此同时,孩子的另一方抚养人(原告)也应当密切关注被告的经济状况变化,一旦被告的经济情况变好,就可以要求恢复正常的抚养费支付,并要求补齐之前拖欠的部分(倘若有相关协议或判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