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的
纠纷当中,倘若被告不出庭而拖延时间,那么法院是能够进行
缺席判决的。
依据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被告被
传票传唤后,若无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这也就表明,法院会依照原告所提供的
证据以及其陈述来对案件进行审理。
要是原告的证据实实在在是充分的,能够证实
借贷关系的确成立,借款的金额以及利息的约定等相关的事实,那么法院极有可能会判决支持原告的
诉讼请求,而被告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象是偿还借款的本金以及利息等。
然而,如果原告的证据不够充足,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不会支持原告那些不合理的诉求。
所以说,被告不出庭并不必然就能达成其拖延或者逃避责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