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解除取保候审之后,要是被扣押的物品跟案件没啥关系,那是能够要求返还的。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侦查机关在侦查进程中有权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用于当作
证据等方面。
然而,当取保候审解除并且经核实扣押物品与案件没有关联时,扣押机关就得及时解除扣押,把被扣押的物品退还给
当事人。
但要是物品属于
违禁品或者不太适合退还的财物(像容易损耗、不易保存并且已经用于案件检验鉴定等情形),那就可能不会退还。
你可以向扣押机关提出退还申请,要是遭到拒绝并且你觉得不合理,就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去
申诉,比如向其上级机关反映相关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