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变道行驶过程中若发现后方车辆因故意加速或超出规定速度区域而意外与己方发生碰撞事故,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由该次事故的后车负全部责任; 反之,如果没有出现这样的不当行为,则应该由前方车辆对此次事故负有全责。 这是因为,在进行变道操作的时候,原本占据原车道的车辆具有优先行使的权利,必须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引领变更车道的车辆首先让出原车道以供其他来往车辆有序穿行。 然而,具体责任比例的判定还需参照交管部门出具的权威性责任认定报告给予明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