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有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且情节恶劣,像多次无故殴打他人或者使用残忍手段殴打等。
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若情节恶劣,比如长期对他人进行辱骂骚扰等。
其三,强行拿取或随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就像经常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等情况。
其四,在公共场所故意捣乱闹事,致使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倘若出现这些行为,就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是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从而面临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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