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存在以下可能无需坐牢的情形:
1. 犯罪情节非常轻微,像开设赌场的时间很短、规模极小、参与赌博的人数极少、获利也很微薄等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也就不会被判刑坐牢。
2. 存在从犯等能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若在共同开设赌场犯罪中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属于从犯,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要是减轻处罚的幅度较大,就有可能被判处缓刑,无需实际服刑坐牢。
3. 具备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自首是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立功是指揭发他人犯罪等立功行为,有这些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可能避免被判刑坐牢。
然而,最终的判定必须依据案件的具体实际情况和证据,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