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累犯不适合
缓刑与
假释。
特殊累犯指的是那些犯了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之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何一类罪的情况。缓刑是一种有条件不执行原
判刑罚的制度,然而特殊累犯有着较大的人身危险性以及再犯可能性,这不符合缓刑所要求的“
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条件。
假释是针对被判处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他们执行了一定刑期之后,由于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且不会再危害社会,从而有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因为特殊累犯性质严重,再次犯罪的风险很高,不满足假释对“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要求,所以不能适用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