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到人身侵害并遭受拘留之责后,受害者仍有权主张民事赔偿责任。
被迫接受拘留作为行政处罚手段,意在惩罚和抑制违法违规行为,然而,赔偿医药费用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则归属民事责任范围之内。
在法律的框架下,受害方始终拥有权利要求施害者对因其侵权行为所引发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这其中包含了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等。
即便被告承受了诸如行政拘留这样的处罚,也不能作为抗辩其不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的理由。
若双方在赔偿金数额方面无法达成共识,受害方可依法寻求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援助,借助法律的力量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此,拘留与赔偿虽然分别代表着两种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却不能相互代替或者混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