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检法部门对于案件资料进行移交处理以后,检察院通常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对案件进行内审和调查取证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案情重大且较为复杂的案件,检察院有权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申请延长十五天来收集必要的
证据和资料。
倘若在审核过程中,检察院发现相关证据仍存在不足之处,他们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进行深入调查并重新提交补充证明文件,这一过程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而不得超过两次。
然而,由于案件本身的性质、繁琐程度以及所涉及的证据状况各异,具体所需时间可能因此会产生相应的变化。
最终,经过严谨的内部审查,若检察院判断出
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已得到明确证实,相关证据真实、充分且符合追究其
刑事责任的标准,则可依法做出正式的
起诉决定;但如果经审查判断,不满足上述
起诉条件的,那么检察院将会做出不起诉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