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情况下,主动提出离职的人士并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一项重要条件,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因此,自愿离职无疑属于自愿终止就业以寻找新的职业发展机遇的状况。
然而,在某些特定场合中也存在例外情况,例如当雇主未能依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工作环境,或者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甚至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违法行为时,这些因素都可能迫使员工不得不选择辞职。
在此种情况下,员工的离职或许会被视为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进而具备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能性。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失业保险政策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