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嫌疑人被收押于看守所以后,待到法院进行宣判所需的时间期限,将视案件复杂度及具体状况而定。
通常而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对案件进行侦查阶段时,其最长的办案期限为七个月左右;而在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阶段,通常需要一至一个半月的时间,但若涉及重大或复杂案件,则可适当延长半个月的期限。
对于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法院应在受理案件后的十日内完成审判工作;针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法院一般会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二十日内终局裁判。
至于普通程序案件,法院通常在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若涉及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者,需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延长三个月的审理期限。
总的来说,从犯罪嫌疑人被收押于看守所直至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整个过程中,并无固定的时间标准,而是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