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通常情况之下,由签署人亲自署名签订之协议乃具备效力,且需要满足一系列特定要件。
首要条件即为,所述协议内容必须无违于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之硬性规定并禁止作出任何违背社会公德与道德规范的行为。
其次,作为签订协议的各方责任人,理应具备相当程度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自主执行各类民事法律行为,并须能够准确识别自身行为的性质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
此外,协议的签订过程必须是建立在双方真实意愿表达的基础之上,杜绝任何形式的欺骗、威胁或其他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因素。
只要以上所有条件均得以满足,那么此类由个人亲自签名的协议便会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如不幸发生争议,各方可根据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主张各自的权益,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