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
工龄时,主要依据实际上班的周期长度予以计算。
然而,在发生劳动违约事件时,我们需要依据违约的详细状况和预先签订的协议内容,来对六个月的工龄进行精确测算。
一般而言,若是由于雇主方的不当行为引发了违约,那么这六个月的工作周期应当全面地计入工龄核算中。
举个例子,如果雇主以违反
劳动合同的方式解除了
雇佣关系,这种情况下的六个月工作周期便应当全部被计入工龄计算公式。
与此相反,若违约系由
劳动者本身的原因所致,例如未经许可擅
自离职等,则需要根据雇主方的内部政策以及具体的解决方案,来决定是否将这段时期计入工龄。
假设雇主承认这六个月的工作贡献,那么工龄即可得到认可;但若雇主不认同这段工作经历,就有可能导致工龄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关于这六个月是否应当计入工龄,我们需要仔细分析具体的违约理由、各方签订的协议、以及适用的
劳动法律制度来做出相应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