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违约金,又称为逾期偿付这一概念所涉及到的为在合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期届满后,未能依照承诺履行相应还款义务所衍生出来的费用。
逾期违约金的精确计算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合同中特异性条款的制约。
通常而言,我们发现有以下两种比较常见的逾期违约金计算方法:第一种,按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总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来计取,比如每日收取未偿还金额的 0.1%作为罚息;第二种,设定固定的逾期违约金金额,比如说每次逾期就要支付固定的 100 元。
在此提醒各位注意的是,法律已然对逾期违约金的数额做出了相关限制。
若设定的逾期违约金过高,超出了法律所规定的合理范畴,那么在法律实践过程中,该项违约金就很可能会面临被法庭适当降低以符合法律正当性的要求。
另外,如果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逾期违约金的计算规则时,当债权人提出诉求索要逾期违约金时,法院则有可能依据类似交易的普遍规范或者参照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相同的计算方式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