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若合同被判定无效,则其中包含的违约条款亦将失效。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合同无效即视为自该合同缔结之时起便丧失了法律约束力。
而违约条款作为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效力往往会在合同无效的前提下失去其应用意义。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中,若违约条款的设定具备单独存在的价值,并且其有效性并不取决于整个合同的合法有效性,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仍然有效。
然而,这样的情况实属罕见,并且需要我们结合实际事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
总的来说,尽管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合同无效都会直接导致违约条款失效,但是我们仍然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