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打架斗殴事件时,是否需要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按照惯例,若打架所导致的损害程度较轻,宛如仅为温和的身体擦伤,且双方当事人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那么警方可能并不会启动立案程序。
然而,倘若打架事件已经对他人造成了轻伤乃至更重的损害结果,或者还伴随着诸如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恶劣情节,那么警方通常会依法启动立案程序。
例如,经由司法鉴定证实产生了轻伤的受害者,如构成了有意伤害的犯罪行为,警察部门便有责任依法对此类案件展开立案调查工作。
除此之外,如打架事件严重干扰了社会公共秩序,即便尚未酿成重大人身伤害事故,警方仍可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寻衅滋事或聚众斗殴等罪名启动立案程序。
总而言之,是否启动刑事立案程序,主要取决于打架行为的性质、所引发的后果及其对社会的潜在威胁度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