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商品交易的纷争之中,关于违约金数额的确认通常会采取如下几种途径:首先,依据的是合同双方于签署合同时所作出的具体且明确的约定。
若是在此类合同当中对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计算方法等内容已经做出了详尽的说明与规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将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要求进行执行。
其次,倘若在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的相关事宜有所描述或约定,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以违约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作为评估的基础。
此处所指的损失不仅涵盖了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原本可以获取的利润,还包括了由于违约而无法实现的潜在收益,当然,这部分损失的数值也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到或者应该预见到的,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可能引发的经济损失。
再者,在审判机关在判定违约金是否合理时,往往会从多个方面出发,进行全面深入地思考和权衡,其中包含了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当事人在事件中所承担的责任及过错程度、以及所期待的预期经济效益等多重因素。
倘若合同中设定的违约金过高,违约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予以适当调低;反之,若尺码过小,则非违约方亦可申请法院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提高。
综上所述,违约金的确立过程必须严格遵循公正和平等互信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