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拘留后,倘若所涉案件在经过37个自然日之后仍未能获得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则应依法予以释放或改变原有的强制措施,例如转为采取保释候审或是进行监视居住。
值得注意的是,这37天乃是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批准逮捕请求的最长时限。
若此期限届满之际仍未获批捕,便意味着该案可能存在证据不足,亦或是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以至于无法认定为犯罪等情况。
然而,被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就此画上句号,侦查机关仍有权继续展开调查工作,一旦在此过程中获取到了更为有力的新证据,那么仍然有可能再次向检察机关提出批捕申请,甚至可以直接将案件移交至审查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