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采取此项措施的当事人须得到执行机构的明确许可才能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区或者县城。
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以及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员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提供协助。
通常情况下,若因特殊原因如紧急就医或家庭突发严重事件等,必须前往其他城市时,应向执行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过核准之后方能获准离境。
但若违反相应规定擅自外出,将会面临保证金被没收的风险,甚至可能导致强制措施被更改,从而使当事人重新遭受拘禁之苦。
因此,每一位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都应对相关规定严格遵守,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