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看守所里过了37天家属能会见吗

看守所里过了37天家属能会见吗

看守所里过了37天家属能会见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10-18 17:12:01 已帮助298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看守所里过了37天家属能会见吗
在受刑人员在看守所被羁押的第37个日夜,假设该案件仍然处于调查阶段,他们的亲属一般来说并不具备见面机会。
因为在这个环节当中,为了避免事态对案件中的调查造成干扰,同时也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条不紊地推进,通常仅允许辩护律师有资格面见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士。
至于37天,则是刑事拘留所能抵达的最长期限,并且只要在此之后还没有得到解除,那么案件就依然停留在调查阶段。
直到案件侦查工作完全结束,已经移交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或者进入到了审判阶段时,他们的亲属才有望经过审批,从而有机会与之会面。
然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刑事诉讼活动正在进行,作为律师,基于他们的职业责任以及法律赋予的权力,都可以为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士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帮助他们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等多方面信息。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