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问题,《合同法解释》第1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前,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已经签订有管辖协议,应当如何加以协调之问题。这主要是指受理代位权诉讼的法院与协议管辖的法院不一致时的情况。
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问题,《合同法解释》第1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代位权的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是由被告的所在的法院进行管辖的。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需要根据管辖的性质,还有和协议管辖和仲裁管辖的管来进行更明确的确定,根据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法律关系来确定管辖。
《合同法》第73条规定提出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5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不符合本解释第13条规定的,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问题,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代位权诉讼是一种有效的债权保全措施。依照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
有关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四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东代表诉讼管辖法院是公司实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如果确实无法确定实际的办公地点的,可以向公司的注册地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法院将会按照一般诉讼程序进行判决。
代位权诉讼之管辖与协议管辖、协议仲裁之协调问题。1、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不能就代位权诉讼进行协议管辖、协议仲裁。2、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前,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已经签订有管辖协议,应如何加以协调之问题。这主要是指受理代位权诉讼的法院与协议管辖的法院不一致时的情况。
税收代位权诉讼管辖规定是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关于具体的解决纠纷的问题,比如说管辖问题达成一致的,那么就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否则就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作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若债权人胜诉,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并优先支付债权。其他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此类案件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