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年满十八岁之未成年,虽可受民事程序或刑事控诉之处理,然在法律操作及责任承担方面,仍有特别的规定需遵守。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仍未达到法定成年年纪(即不满十六周岁)之未成年,原则上在一般的违法犯罪行为中无需负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当其涉及特定严重罪行,例如蓄意谋杀、故意伤人至他人重伤或死亡、强行性交、抢夺他人财物等,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其进行的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都应该受到刑事处罚。
在民事领域,倘若未成年人实施了诸如侵犯他人权益等民事行为,并因此给他人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他们的监护人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该未成年人拥有个人财产,那么赔偿费用将从其个人财产中予以支付;若其个人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费用,不足之处则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总而言之,尽管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作为诉讼的对象,但是他们所面临的责任认定以及承担方式,将会因具体的年龄阶段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