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代理权限主要被划分为一般代理以及特别代理两种类型。
其中,一般代理仅仅允许律师实施一般的诉讼行为,例如代表当事人提起诉讼、应诉、提交相关资料等等。
然而,对于一些重要的事项,比如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谈判,提出反诉或上诉等,都需要得到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才能够执行。
而特别代理则赋予了律师更为广泛且具体的权限,委托人将明确地授予律师在特定领域内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权利。
在委托代理过程中,委托人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进行充分的协商,以确定适当的代理权限,并且应当以书面形式加以明确。
如此一来,既可以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同时也使得律师的代理行为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