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缓刑审判中的
取保候审及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书问题上,尽管两者对被告人来说具有很大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一定能够得到缓刑的有利结果。缓刑的裁决必须在充分评估各方面因素之上予以慎重决定。因此,应当认识到,取保候审仅是一种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
强制措施,不能直接等同于最后的
刑事处罚。相比之下,谅解书的内容则是体现受害方对于被告人的宽恕以及理解,这可以作为减轻罪犯
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然而,审判机关在做出缓刑判断时,仍需全面考量包括
犯罪性质、
犯罪情节、
刑事案件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各个方面的信息。例如,一旦
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达到特殊严重级别,或者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极为严重,那么即使被告人已经主动申请取保候审并得到了被害者的谅解书,审判机关仍然可能选择不给予缓刑的优待。总而言之,虽然取保候审以及获取受害者谅解书为被告赢得缓刑机会提供了一定基础,但是最终的审判结果还是要由法院在全面考虑整件案情之后,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最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