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涉案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的
盗窃案件,被告是否有机会免遭
起诉的问题并非简单地以已退还
赃款这一条件就能作出定夺。作为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环节,退还
赃物确实能作为减轻
刑责的依据之一,然而并未被确认为决定是否起诉的唯一标准。在检察机构对任何
刑事案件进行裁决时,通常是需要谨慎地权衡诸多复杂的考量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嫌疑人的供认事实、
犯罪动机、是否初次触法以及有无
自首或
立功等表现。倘若
犯罪嫌疑人事先真诚供认罪行、接受
处罚,并且属于首次犯罪或者仅仅偶发犯罪,其行为并无明显恶行,且他们已经积极主动地归还了财产,得到了
受害人的谅解,那么这样的情形就可能给予其不起诉的宽大处理。反之,若嫌疑人曾经多次犯罪,或者犯罪手法极度凶残,即使他们已经归还了赃款,仍然可能被
提起公诉。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究竟如何,主要还得看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及检察院方面的全面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