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审判监督程序中,原则上并不准许提出新的
诉讼请求。这是因为审判监督程序的本质在于纠正已经发生效力的裁决,因此应当在原审诉讼请求的框架内进行深入的审查。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之下,如果新增的诉讼请求与原审诉讼请求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并且满足了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时,法院也许有可能将这些新请求纳入到一并审理的范畴之中。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对于此类问题的审查往往非常严谨。当
当事人在审判监督程序中试图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时,法院通常会首先对这些请求是否与原审诉讼请求存在关联性以及是否具有不可分割性进行深入的审查。如果这些请求不符合上述标准,法院通常会告知当事人需要另案提
起诉讼。总的来说,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成功地增加诉讼请求的可能性相对较低,因此,当事人在决定是否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时,必须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