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作为员工的您在自主决定离开公司之前无须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劳工只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告知雇主,便可以解除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您只需按照上述要求,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递交辞职信,并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邮寄凭证以及电子邮件发送记录等等。
倘若领导未能批准您的辞呈,那么在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您仍然有权选择自行离职,而雇主则不能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
然而,如果雇主因为您的离职而采取了克扣薪资或者其他有损于您合法权益的措施,您应当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等等,然后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