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作为强制性处理手段,绝非案件结果的终点。
通常,若公安部门认定有必要将被拘留者升级为逮捕,应于执行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
在特定情形之下,申请延长审核批准的时间可以上限延伸到四天。
针对那些流窜犯罪、多次犯事以及结伙行为的重要嫌疑分子,申请延长审核批准的时间可以延展至最多达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得于接到公安部门提交的逮捕申请批准书后的七日之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裁决。
然而,案件的最终结案时间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状况、犯罪嫌疑人的配合程度等等。
简易案件可能仅需数个月便可完成审理,而复杂案件则可能需要长达一年乃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