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般的理解而言,对于受伤状况已经得到比较显著稳定处理并且在此之后可能仍然会出现残疾并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产生影响的工伤员工,便可接受相关的劳动能力鉴定手续。
通常情况下,当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到期(一般来说不会超过 12 个月)时,即应该展开相应的工伤鉴定工作。
然而,若伤势严重或是情况特殊不能确定之时,有必要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和批准,方能适度地延长该期限,但是这种延长应该避免超过 12 个月。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工伤认定具有时效性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的 30 日内递交申请材料,而劳动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须在 1 年之内提出相应的申请。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推荐您积极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