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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干了厂里不给辞职怎么办

在面临类似情况时,您无需过度忧虑。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呈,从而自行解除了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
然而,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结束劳动合同
在此前提下,倘若工厂无理拒绝批准您的辞职申请,您应当妥善保存书面辞职申请的相关证据,例如通过邮寄辞职信并保留回执等方式。
如若用人单位因此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例如克扣工资、拒绝为您办理离职手续等行为,您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为您办理离职手续,同时支付您应得的劳动报酬等。
请务必牢记,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最新修订: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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