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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继承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继承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10-15 09:48:04 已帮助24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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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继承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并无“抚养权继承”这样的法律概念。
当案件涉及到当事人在怀孕期间选择与配偶离婚,以及孩子出生之后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时,通常会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裁定: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直接抚养
然而,若在此期间内,母亲出现了如下任一种情况,则可以考虑将抚养权交由父亲行使:即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虽然具备抚养条件却未能尽到抚养义务,而父亲提出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再者,若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总而言之,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首要考量因素,同时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做出最恰当的抚养权归属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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