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依赖转账记录与聊天记录未能直接将一项行为划归为诈骗之举。
诈骗罪的认定需综合考虑众多复杂因素。
虽然转账记录可以揭示资金的流动方向,但并不足以说明该笔资金的来源或性质具有诈骗性。
而聊天记录或许包含了相关的交流内容,但仍须明确并无以非法获取金钱为最终目的,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事实真相的手法,毫不正当地获取得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或私人财富的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在聊天记录中有明显的迹象显示当事人有意提供不利于自身的虚假信息,引导您进行错误的转账操作,并且有所据可查的证据表明其并无合理的理由来索取此笔款项,那么这种事实便极有可能演变为支持对诈骗定性的强有力凭证。
然而,在做具体的裁决时,我们还应广泛收集其他相关证据,例如证人证词、物证等,以期能够构建一个全面的证据链条,从而更加稳固地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