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制度中,劳动者依法享有请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法定权利。
如果您事先向公司提交辞呈,而公司却拒绝让您离开,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非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利在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之后,解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倘若处在试用期阶段,则可以在提前 3 天告知用人单位后,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一旦您按照上述程序履行完毕法定的通知义务,便可以在期满之后办理离职手续。
若是在离职过程中遭到公司的阻挠或实际困难,请您果断地要求公司为您办理离职手续,如社保转移和开具离职证明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若因公司的不当做法给您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您还有权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