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离婚诉讼立案之后,依照流程规定各宗法院将在五天之内向被诉方递送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文件资料。
然而,实际通知被诉方的具体日期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法院目前审理案件的数量、选择何种方式进行送达等等。
换言之,如果是以直接送达的方式来传达信息,那么通常递交起诉状的当日,被诉方便能接获通知;而如果选用邮寄送达的方式,由于各地邮寄速度及到达时间的差异,可能需要花上更多的时间才能送达到位。
在部分较为复杂或者被诉方所提供的地址不够确切的事例中,法院也有可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一般的公告期限定为了 60 天。
总的来看,在大多数正常情况下,被诉方能够在短短数周的时间内接到相关通知,当然也存在出现需要更长时间的可能性。
因此,在这段时间里,请您务必保持耐心,继续等待法院的后续通知,同时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