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法庭所需处理时间往往受众多因素所影响,其中包括案件本身的繁复性、法院的工作效率以及适用的相关法律程序等等。
在一般的情况下,采用简易审判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审判期限被规定为三个月;而对于采用普通审判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其审判期限则被设定为六个月。
如遇特殊情形需要进一步延长审判期限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倘若案件涉及到鉴定、公告等相关程序,那么相应的审判期限也将随之延长。
除此之外,当一审判决作出之后,若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裁决结果表示不服,进而提起上诉的话,那么二审的审判期限通常规定为三个月。
然而,实际所需的处理时间可能因具体案件的情节和状况有所不同而产生显著差异。
总而言之,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精确且统一的答案来回答关于诉讼所需时间的问题,因为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