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摄影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之保护时限问题,规定得颇为细致周全。
对于该类作品,保护期限是自创作者去世之后算起,期限长达五十年整;这一期限的具体计算起始时间为这位创作者生命终止的周年纪念日,同时也是他逝世的翌年的12月31日为止。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若涉及到合作创作的摄影作品,那么保护期限会延续至所有参与创作者中最晚离世者去世之日起的第五十个周年纪念日,即同一年的12月31日为止。
而对于那些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仅限于署名权之外的权利)的作品以及职务作品,其保护期限则设定为五十年,同样从作品首次公开发表之日起计算,直至第五十个周年纪念日的12月31日为止。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保护期限的计算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摄影作品的著作权财产权能够得到充分且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