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所涉之纠纷案件,执行期限已逾 2 年且情况错综复杂,则须依循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在申请强制执行超过两年时间后,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情况,应依据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及中断之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若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法定事由,例如在执行期间内的最后六个月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阻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则时效将予以中止;反之,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则时效将发生中断。
然而,若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异议成立时,将会裁定不予执行。
在此种情况下,您可能需寻求其他合法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重新与对方达成履行义务的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