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常规,当有当事人对一审法庭裁决表示不满并提起上诉时,其二审法院应在接到诉讼申请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整个审判程序。
然而,若存在特殊的情势需要适当地延长审判期限,可以通过本院院长的批准予以实现。
但是请留意,如诸位案情错综复杂,可能会遭遇某些特定因素导致审判期限有所延长。
这样的特殊情形包括需要进行科学技术鉴定、发布公告等关键环节,又或者案件的性质矛盾突出、构成重要犯罪等等。
请务必注意,上诉申请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且根据各类型案件的具体规定,民事和行政案件须自裁决书送达到达之日起算计 15 天,而刑事案件则应为裁决书送达之日起计数 10 日内。
若是超过了上诉期限仍未能提出上诉,那么一审的裁决将会生效,产生不可撤销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