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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劳动者试用期间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的用人单位,便可解除与之订立的劳动合同关系。
这其中并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事先批准。
因此,请您放心,您只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表明自己已经于辞职前的三天内向所在单位递交了书面的离职申请报告,届时即可依照计划离职。
为了充分保障自身权益,以备不时之需,建议您采取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以及其他有效的通讯手段来妥善保存这些重要的证明文件。
情节严重的话,假如领导拒绝审批并阻碍您正常地履行离职手续,那么这家单位便有可能涉及到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
这时候,您完全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提出申诉,甚至是申请劳动仲裁程序
总而言之,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员工,辞职都是您应有的法定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力加以阻挠和限制。
最新修订: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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