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形之下,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决定将综合多种要素进行全面考虑。
债务负担仅仅是诸多因素之一而已。
通常来说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进行深入细致地评估,具体涵盖但不限于经济收入状况、家庭居住环境与教育程度等等。
若男方能够充分证明其拥有稳固并且充足的经济收入来源,并有能力为子女提供优越的生活品质和优质的教育资源,那么他将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获得更为有利的地位。
此外,儿童的个人意愿也有可能成为裁判依据之一。
倘若孩子已经达到了一定的年龄,并且明确表示希望跟随男方共同生活,那么这无疑会对最终的裁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最后,当事人双方的道德品行和有无不良嗜好等同样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基于上述理由,只凭女方背负债务这一因素并不足以使两个孩子均判归男方所有,必须结合其他各方面的因素,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