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发放年限须依据伤残等级与特定状况进行调整。
普遍而言,对于一到四级伤残患者,应当确保他们的伤残津贴持续发放直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完成相应的退休手续;如若其在退休之后所享有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弥补此间差距。
关于五、六级伤残患者,若无法合理地被安置工作,他们将得到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的伤残津贴。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为这些伤残员工安排了合适的工作岗位,那么伤残津贴便应立即停止发放。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发放年限以及标准可能会受到地域政策、法律法规变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因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循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