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范围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发依据主要包括伤残等级及劳动者的薪酬水平等重要因素。
通常情况下,对于五级伤残程度者,其所能获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相当于上年度全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个月;而六级伤残程度者则为15个月;七级伤残程度者为12个月;八级伤残程度者为9个月;九级伤残程度者为6个月;至于十级伤残程度者,仅可享受到3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然而,值得我们重视的是,上年度全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会随相关政府机构发布的统计数据而进行相应调整。
与此同时,若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或终止雇佣关系,那么用人单位仍需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此情况下的具体计算,应当凭据最新的统计数据以及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