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行为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种类型:首先是主观方面的共同侵权,这类情况下多个行为人均有明确的意识交流,进而达成共识或是产生共有的疏忽大意导致了他人的损失;其次是客观层面上的共同侵权,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达成共识或者存在共有的疏忽,但是行为者的行为能够直接导致相同的损害后果;再次是教唆和协助型的共同侵权,在此类情形下,如果有人教唆或者协助他人进行侵权行为,那么教唆者以及协助者将与行为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最后是共同危险行为,这是指两个或更多的人实施了可能危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尽管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个人的行为最终导致了他人的损失,但是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因此所有的行为人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事例中,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判定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各方的行为、主观状态以及损害结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