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共同侵权行为的案件中,倘若原告仅针对其中一名被告提出了指控,那么,该
被起诉方依法享有请求法院将其他可能存在的共同侵权主体一并纳入
诉讼的权利。
倘若经过法院的斟酌与审查,认为确实存在有必要将这类主体纳入共同被告的情境,法院会依据其职权,自行增列这些共同侵权者参与诉讼。
然而,如果被告并未行使上述追加权利或法院未能主动介入追加,则对于所有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已经被起诉的被告在履行相应的责任之后,仍拥有向那些尚未被起诉的同案
共犯追讨赔偿款的合法权益。
然而,当共同侵权者之间的责任划分能得以明确,且原告坚持单独对其中某位提
起诉讼时,法院亦将依照法定程序对被诉方理应担负的责任做出详细的审理及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