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原告撤回诉讼请求之后,律师费用是否能够得到相应的退还,主要取决于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所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中的具体条款规定。
倘若该协议中明确列明了在撤诉情形下律师费用的返还方式,则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来执行。
然而,若协议并无相关规定,根据常规情况来看,律师已经为案件投入了相当程度的努力与付出,诸如进行证据搜集、编写法律文书以及分析研判案件症结等等。
这些都离不开大量的时间以及精力投入,因此律师费用可能无法全额予以退还。
当然,若撤诉系由律师方面出现失误或者未尽到合约规定之义务而引发,当事人有权与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本人进行商议,以期获得部分或者全部律师费用的退还。
总的来说,具体的费用退还问题需依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与实际发生的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