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解协议达成之后,倘若有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在此情况下,法院将采取一系列严谨而又到位的措施以确保协约的执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得到妥善保护。
首先,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送正式的执行通知书,以法定的形式责令对方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责任。
然而,如果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将会对其名下的所有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存款、房地产、机动车辆等等,并且可能会采取相应的冻结、扣押以及法律意义上的查封等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被执行人也有可能因此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而受到诸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速铁路交通工具,禁止购买不动产等诸多高级消费行为方面的限制。
倘若情节更为严重者,甚至还有可能面对拘役以及罚款等严厉的法律制裁。
总而言之,强制执行制度的设立宗旨便是在于坚决维护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及有效性,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