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离婚冷静期期满之际,倘若双方未能共同抵达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证件的领取手续,那么将被认定为撤回了之前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
而设立这个离婚冷静期的初衷就是为了减少因情绪冲动导致的离婚现象。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没有任何人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证,那么此轮离婚申请程序将会自动终止。
然而,这种情况并不会对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共识再次申请离婚产生任何影响,或是双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做出离婚决策时,必须充分地考虑到婚姻现状、资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关键因素,以便保证自己的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