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通常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若自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以及对应义务人之日起即开始进行计算。
然而,若法律另行作出了相关规定,则应依照该等规定来执行。
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权益受损之日距离现在超过二十年后,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相应的保护。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权利人的正式申请作出适当的延长决定。
值得关注的是,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后,义务人有权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然而,在诉讼时效期限已经届满且义务人同意履行的情况下,他们不能再以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作为理由进行抗辩;同样地,对于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部分,也不能再要求其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