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第二次离婚诉讼所需提供的主要资料如下:首先是起诉状,在这之中需要详细阐述与离婚相关的诉求以及原因;其次为身份证明,其中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结婚证书等;此外还需提供能够充分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关于对方出现婚外情或者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等等;同样重要的是财产相关证据,例如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车辆驾驶证、银行存款交易记录等,这些可以帮助我们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规模及其价值;还有子女抚养权方面的证据也是必不可少的,如子女的出生证以及有关自身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各种证据等;最后是第一次进行离婚诉讼时获得的裁判文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以此来反映先前的离婚诉讼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所提供的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这样才能提高您的诉讼请求被认可的可能性。
然而,由于不同地区和具体案件的特殊性,实际所需的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