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之下,女方或许不得不负有以下相关之法律责任:首先,在夫妻离异后的财产分配环节之中,由于女方自身存在过失行为,法庭可能会对其进行相对较轻的财产份额切割。
其次,若该女方所犯之不忠行径已严重至与第三人形成同居关系,那么本案中受害的无过错配偶便有权向法院提出权利主张,要求获得相应损害赔偿。
再者,倘若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妇身份与他人共同生活,此等行为很可能触及到刑法中的重婚罪名,当事人将为此面临极为严肃的刑事法律责任。
最后,至于意外出生的非婚生子嗣,女方依然享有法定扶养义务。
然而,关于最终法律责任的判定,必须结合案件相关方群体如男女双方的详细实际状况以及充分的证据资料等多元因素加以精细考量和审慎审核。
总体来看,婚姻关系中的过错行为在法律层面上的认定和处理,无疑乃是一项较为繁复的工作流程,亟须根据特定的现实状况和严谨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和确定。